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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商協會3日向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市場參與者發布通知稱,為進一步便利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緩釋工具(CRM)交易商備案,NAFMII投資者備案服務系統新增CRM交易商模塊,通過線上提交材料提高備案效率。
具體事項如下:
一、自通知發布之日起,備案CRM核心交易商、一般交易商、信用風險緩釋憑證(CRMW)創設機構以及信用聯結票據(CLN)創設機構(以下統稱“CRM交易商”),應通過NAFMII投資者備案服務系統(以下簡稱“系統”)向交易商協會秘書處提交相關信息和材料。備案系統網址為https://nafmii-filingservice.cfae.cn,也可通過點擊交易商協會官網首頁底部“綜合平臺快速入口”投資者備案服務系統圖標訪問。
二、市場參與者對備案材料的真實性、準確性、完整性負責。備案材料紙質文件由市場成員妥善保管。
三、CRM交易商應于2025年11月30日前登錄系統,核驗存量備案信息,若備案信息已發生變更或未來發生變更,應及時按照系統的信息變更流程進行更新。因不可抗力原因無法通過系統提交更新信息的,應及時聯系交易商協會秘書處。
四、CRM核心交易商、一般交易商和CLN創設機構的備案要求請見《關于完善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業務參與者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中市協發〔2024〕37號),CRMW創設機構的備案要求請見《信用風險緩釋憑證業務指引》(交易商協會公告〔2025〕9號發布)。
五、交易商協會秘書處對備案信息進行形式性核對,并在系統首頁公示CRM交易商名單。
六、為保障線上線下備案服務的平穩過渡,本通知發布之日后的1個月為過渡期。過渡期內,市場成員仍可采用線下方式進行備案;過渡期結束后,原則上均應通過備案系統進行備案。
七、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。原有規則與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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